| 上课时间: 2025年7月5-6日 |
| | 上课地点: 厦门 | | | | 课程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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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2025年,税收征管领域迎来了更为深刻的变革。金税四期的深度应用及数电发票全面推广加速了"智慧税务"的进程,税务稽查穿透式监管覆盖率几乎100%,税企争议呈现高频化、复杂化趋势。随着税收执法标准的统一化和《税收征管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税企争议协调已迈入法治化新阶段,企业化解争议的“底气”不再源于关系网,而是植根于对法规的精准把握与合规实践的深度沉淀。企业亟需从规则共识与专业博弈角度提升争议化解能力。
本课程将以80+真实争议案例为镜,带您穿透法条本质,掌握“以规则对话、用证据博弈”的现代化争议化解八大方法论。一旦掌握,定会让您信心百倍,从容应对税企争议,化解企业税务风险。面对任何新政出台也能独立思考,直击政策的核心,摆脱依赖,不再人云亦云。
【主讲专家】
董春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从事财税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30余年。擅长企业纳税方案的设计,纳税风险控制,合同涉税风险管控、税企争议的协调以及集团公司的并购重组方案涉税论证与筹划。董老师是实战型企业培训师和资深财税顾问,现任国内五A级北京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首席税务顾问,中国税务师协会后续教育特聘讲师,北京税务师协会专家师资库讲师,国内多家财税培训机构特聘讲师,并兼任多家大型集团公司税务顾问。
【课程收益】
1.认识税企争议,透视争议协调底层逻辑;
2.掌握“政策文意突破法”“法律实质穿透法”等八大争议化解策略,从容应对争议难题;
3.直击年度高频疑难涉税争议案例,建立处理复杂涉税争议难题的信心;
4.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通过案例剖析,提升税企沟通能力;
5.增值税立法政策频出,做好难点应对与风险防范;
6.税收征管法重大调整,探索争议沟通新思路。
【培训对象】
公司主管财税的总经理、财税总监、财务经理、财会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企业纳税经办人员。
【课程大纲】
第一节:双维透视税企争议的成因与协调底层逻辑
1.双维透视税企争议产生的五大原因
2.金税四期预警逻辑与稽查重点演变
3.从“关系协调”到“规则博弈”的思维升级
第二节:税企争议的八大沟通策略与实战案例解析
1.政策文意突破法
- 如何识别税收文件的关键字?
- 如何辨别“等内”还是“等外”?
2.跨法域联动突破法
- 如何从系列税收文件突破争议难点?
- 如何通过其他部门法的关联解读突破争议难点?
3.逆向政策应用法
- 如何利用反证法化解税企争议?
4.情势变更抗辩法
- 如何利用动态解读税收文件化解税企争议?
5.法律实质穿透法
- 如何利用实质课税原则化解税企争议?
6.就事论理抗辩法
- 如何利用就事论理法化解税企争议?
7.横向类比抗辩法
- 如何利用地方性政策规定化解税企争议?
8.税收协定抗辩法
- 如何利用税收协定化解税企争议?
第三节:增值税高频争议场景与案例拆解
【案例】以非货币资产抵偿债务属于视同销售吗?
价格以抵债价为准还是市场平均价为准?
【案例】总分机构跨省移送货物是否视同销售?
增值税法实施以后是否会有变化?
【案例】一项交易行为涉及不同税率如何纳税?
如何理解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案例】人工智能服务收入按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能否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案例】如何区分和适用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和技术转让政策?销售含有嵌入式软
件的智能设备如何纳税?发票如何开具?
【案例】企业取得政府补贴到底交不交增值税?和收入直接挂钩适用于几方当事人?
【案例】未履行的合同赔偿款如何缴纳增值税?
提前退租违约金是否缴纳增值税?
【案例】企业把资金无偿提供给非集团内关联企业是否免征增值税?
母子公司借款计息,可否部分年度计息,部分年度不计利息?
【案例】如何理解统借统还政策中的“核心企业”?
子公司把银行贷款转贷给母公司可否享受统借统还税收优惠?
【案例】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中的“垃圾”如何把握?
【案例】增值税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删除了"贷款服务",是否意味贷款利息可以
抵扣?
【案例】增值税法餐饮服务等前增加了购买并直接用于消费的字样,是否意味某
些情况餐饮服务也可以抵扣了?
【案例】承担非本单位职工的机票可否抵扣进项?
【案例】非正常损失如何界定?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是否都要进项转出?
【案例】所有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合同都必须分开核算分开发票
吗?不分开发票可以吗?
【案例】根据三方协议的方式,授权非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
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
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务局不允许发票抵扣怎么办?
【案例】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是否缴纳增值税?
【案例】如何区分视同销售还是进项税额转出?
第四节:企业所得税高频争议场景与案例拆解
【案例】公司取得政府补助或地方税收返还是否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权责发生时确认收入还是按照实际收到款项确认收入?
【案例】已作为损失扣除的后公司取得的国家赔偿款是否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业绩补偿取得股票是否属于接受捐赠所得?
【案例】提前开具发票的业务,应该确认所得税收入吗?
【案例】连续签订3个20年的租赁合同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可否分期确认收入?
【案例】已经取得发票,未实际付款,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
【案例】企业汇算清缴年度成本费用未取得发票已经税前扣除扣,在税务机关发
现后60日内取得发票,是否产生滞纳金?在60日内未取得发票,但之
后在五年内取得了发票,能否追补扣除?
【案例】兼职人员的报酬如何税前扣除?属于工资还是福利费?
【案例】本单位职工在税务机关代开的经营所得发票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案例】取得了国家赔偿的资产损失还能税前扣除吗?
【案例】发放职工子女医疗补贴能在税前扣除吗?
【案例】超过N + 1补偿部分可否税前扣除?
【案例】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可否计提折旧税前扣除?
【案例】能否凭判决书扣除成本费用?
【案例】社保与工资分离可否税前扣除?
【案例】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后还可以凭母公司票据扣除土地出让金吗?
【案例】公司聘请已和上家单位签订竞业协议的研发人员,如何合法发放工资?
可否采用劳务派遣方式?
【案例】建筑公司完工工程未取得的款项也未对外付款和取得发票,如何确认收
入和成本?
【案例】购进设备未付款,可否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债务人抵债的设备可否一次性扣除?
【案例】A公司作为科技公司,本年研发费用为何不能享受加计扣除的政策?
【案例】AI企业研发投入中数据采购、算力租赁等费用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案例】小型微利企业职工人数是否包括劳务派遣和退休返聘人员?
雇用农民工是否计入从业人数?
【案例】分公司可否享受总公司区域税率优惠?
分公司可否享受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案例】招用已经在上一个公司享受了税收优惠的退役军人还能否在本公司享受
税收优惠?招用退役军人离职了还能享受优惠吗?
【案例】子公司持有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划转到母公司持有可否适用特殊税务
处理?划转后12个月内子公司可否注销?
【案例】委托境外公司进行技术研发是否应在境内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第五节:个人所得税高频争议场景与案例拆解
【案例】新公司法下,注册资本未到位即转让股权按实缴比例还是认缴比例确认收入?
【案例】股权可以零元转让给自己的一人有限公司或个独企业吗?
【案例】可否只针对股权转让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分配利润后再转让股权,股
权转让收入如何确定?
【案例】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个人所得税何时缴纳,税务机关处理是否正确?
【案例】劳动合同到期取得的补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股东及家人从公司大额借款是否存在个税风险?如何寻找文件的关键字?
【案例】无偿接受股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离职补偿超过N + 1部分是否缴纳个税?
【案例】一次性补发若干年的工资如何缴纳个税?
【案例】收到个人代开发票,要不要扣个税?
【案例】向香港自然人股东分配利润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香港自然人是否属于外籍个人?
【案例】科技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价低于市场价是否应该补缴个税?
让渡股权的大股东是否纳税?
【案例】多层嵌套合伙企业取得投资分红属于经营所得还是股息红利?
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第六节:其他税种高频争议场景与案例拆解
【案例】使用关联公司的房屋对外出租?谁缴房产税?从租计征还是从价计征?
【案例】占用集体土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案例】母公司用地使用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否免征契税?
【案例】以租代售方式转让不动产使用权是否缴纳房产税?
第七节:新规下发票违法行为界定的高频争议场景与案例拆解
【案例】三流不一致就一定属于虚开吗?
【案例】未付款未发货就开票是否属于虚开发票?先开票后才够是否属于虚开?
【案例】环开与对开是否属于虚开发票?
【案例】借用公司资质,以其他公司名义开具发票并结算是否属于虚开?
【案例】企业为了增加业绩或融资虚增收入行为是否属于虚开?
【案例】企业取得异常发票是否构成虚开?如何补救?
【案例】为纳税人虚开发票非法提供帮助的如何定性和处罚?
【案例】取得发票已证实虚开,如何申辩规避刑事风险?
【案例】有实际业务由第三方开具发票是否属于虚开?如何处罚?
【案例】母子公司发票平进平出,子公司直接发货,是否属于虚开?
【案例】通过关联公司开具发票是否会被界定虚开发票?
【案例】利用核定征收个独企业开具发票是否会构成虚开发票?
【案例】取得不合规发票如何处理?是否产生滞纳金?
【案例】质量赔款是红字冲销还是开收据?
【案例】红字冲回发票,应冲减哪一年的成本费用?
第八节:税务处罚高频争议案例与新征管法下应对新思路
【案例】不纳税申报是否构成逃税?新征管法下如何界定?历史遗留问题如何沟通?
【案例】政策理解错误导致少缴税款是否属于逃税?
因纳税人计算错误如何理解?
【案例】偷税行为如何认定是否以主观故意为前提?
【案例】纳税人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税收安排是否属于逃税?
【案例】利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分解收入是否属于逃税?
【案例】编造计税依据是否一定构成逃税?
【案例】为纳税人逃税提供帮助如何定性和处罚?
【案例】检查期间企业主动补缴税款是否影响偷税性质的界定?
新征管法提供什么沟通路径?
【案例】如何利用税款追征期进行申辩?
【案例】税款滞纳金可否超过本金?新征管法把滞纳金改为迟纳金对企业有何影响?
【案例】企业为增加业绩虚列收入导致多交税款可否申请退税?
【案例】税务机关可否强制执行关联方的财产?
【案例】企业注销了,税务机关要求原股东补税是否正确?
【案例】纳税人对税务争议可否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新征管法有何转机?
【课程说明】
【主办单位】中房嘉业地产学院www.bjzfjy.cn
【时间地点】2025年7月5-6日.厦门(具体地点开课前一周发送报到通知)
【培训费用】380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税费、资料费、会务费、茶歇等;往返交通、食宿费用需要学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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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陈 伟 15652615523、13875013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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